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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本科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实施及学分认定办法(2025年修订)

发布日期:2025/07/16 17:06:08

为落实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关于修订2024版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》(中矿大京教字〔202441号)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提出的新要求,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、科技竞赛、实践创新等活动,特修订本办法。

一、工作要求

1.学校工作

1)组织全校创新创业教育方案的制定、完善。

2)组织制定实验室开放、创新创业项目实施、学科竞赛组织等管理制度及激励办法。

3)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、教学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。

4)组织审核学院提交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。

2.学院工作

1)组织创新创业教学大纲的编写。

2)按照学校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院实验室开放、学科竞赛等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。

3)负责实验室、实验基地等教学条件建设。

4)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,包括组织教师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,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、做好经费管理等。

5)审核学生提交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证明材料,做好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。

3.教师工作

1)认真研究创新创业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,履行好教师职责。

2)积极接纳本科生进入科研团队,充分利用科研实验室为本科生服务。

3)指导并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必修的“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”,帮助学生做好选修课程的教学计划,并为学生提供指导。

4)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各项教学内容的考核工作。

二、组织实施

创新创业教育分必修和选修。其中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为必修。选修包括:大学生学科竞赛、研究性实验项目、毕业设计(论文)结合科研、学术研究及论文发表、学术交流活动、科技创新与发明、社会调查、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、创新创业选修课及学院设置的其他相关创新创业类课程。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如下:

1.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

必修内容,在第四学期启动,为期1.52年。具体按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,成绩以百分制记录。由教务处组织实施与考核,学生通过中期检查未通过结题考核,获2学分;通过结题考核,获3学分;北京市级或国家级认定的项目,获45学分。

通过中期检查未通过结题考核的学生,须通过创新教育课补足未完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必修学分。

2.大学生学科竞赛

学校按照竞赛级别与获奖等级认定相应学分。其中,获A级竞赛全国赛特等奖或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或单项奖的分别认定4学分、3.5学分、3学分;获A级竞赛省赛或B级竞赛全国赛特等奖或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或单项奖的分别认定3学分、2.5学分、2学分;获B级竞赛省赛或C级竞赛全国赛特等奖或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或单项奖的分别认定2学分、1.5学分、1学分;获C级竞赛省赛特等奖或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或单项奖的认定1学分;获A级、B级、C级竞赛优秀奖、优胜奖、成功参赛奖的认定0.5学分。

竞赛级别和范围的认定按照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(修订)》(中矿大京教字〔202182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同一年份在同一赛事中获多个奖项的,相应学分只取较高者认定,不累计。

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学分认定,应由竞赛主责学院或部门依据竞赛主办方公布的获奖名单,向学校提交相关信息,并给出拟认定的学分,由学校审定。

3.研究性实验项目

学院开出具有一定难度和综合度的研究性实验项目供学生选作。学生在校期间可选修此环节。按提交的实验报告进行考核,考核通过可获得1学分。

4.毕业设计(论文)结合科研

学生结合指导教师科研课题进行选题,依托课题研究撰写毕业设计(论文),提交“毕业设计(论文)结合科研说明书”。具体按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结合科研学分认定办法(试行)》(中矿大京教字〔20155号)中的有关规定执行,通过认定可获得1学分。

5.学术研究及论文发表

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学习、项目研究、社会调查等内容,从事学术研究,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,并按发表论文刊物等级及作者排名认定学分。在中科院《期刊分区表》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且排第1名者可获得3学分,排第23名者可获得2学分;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且排第1名者可获得2学分,排第2名者可获得1学分;在其他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且排第1名者可获得1学分。

6.学术交流活动

学生参加国际性、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并作报告可获得1学分;参加校级学术会议并作报告可获得0.5学分。以正式邀请函作为考核依据。

7.科技创新与发明

组织学生参与技术改造、工艺革新、先进适用技术传播等,以学生提供的获准专利证明材料进行考核。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排第1名者可获得3学分,排第23名者可获得2学分;实用新型专利且排第1名者可获得2学分,排第2名者可获得1学分;外观设计专利且排第1名者可获得1学分。

8.社会调查

组织学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特点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,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调查报告。学院根据调查报告进行考核,考核通过可获得0.5学分。

9.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

创业训练以立项的形式,通过校内外创业导师指导与学生实践操作相结合的课程设计,资助学生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帮助学生团队熟悉风险管控、项目融资和项目路演等创业流程。具体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,学生通过结题获得2学分。

创业实践以立项的形式,资助学生团队通过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学生自主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具体由教务处组织实施,学生通过结题获得2学分。

10.创新创业选修课

学校引进优质在线网络创新创业选修课供学生选修,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及考核可获得相应学分。

11.学院设置的其他内容

学院另外设置的创新教学内容报学校审批后可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
三、学分认定

1.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要求

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创新创业教育,学生至少修完3个必修学分和2个选修学分,方可达到毕业要求。

2.创新创业学分构成及认定标准

创新创业学分是指通过以上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及项目获得的学分,其学分值见附表。

四、附则

1.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2.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原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本科创新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及学分认定办法》(中矿大京字〔201219号)同时废止。

3.未列入本办法中的相关事宜,向学校汇报并获批准后执行。


附表: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构成及认定


附表

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构成及认定

序号

模块

学分值

1

必修

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

国家级项目结题

5

北京市级项目结题

4

校级项目结题

3

通过中期检查未通过结题

2

创新教育课

通过

1

2

选修

大学生学科竞赛

A级全国赛

特等奖或一等奖

4

二等奖

3.5

三等奖或单项奖

3

A级省赛或B级全国赛

特等奖或一等奖

3

二等奖

2.5

三等奖或单项奖

2

B级省赛或C级全国赛

特等奖或一等奖

2

二等奖

1.5

三等奖或单项奖

1

C级竞赛省赛

特等奖或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或单项奖

1

A级、B级、C级竞赛的

优秀奖、优胜奖、成功参赛奖

0.5

3

研究性实验项目

通过

1

4

毕业设计(论文)

结合科研

结合科研课题的毕业设计(论文)“及格”及以上

1

5

学术研究及论文发表

中科院《期刊分区表》收录期刊

排名1

3

排名2-3

2

中文核心期刊

排名1

2

排名2

1

其他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

排名1

1

6

学术交流活动

参加国际性、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并作报告

1

参加校级学术会议并作报告

0.5

7

科技创新与发明

国家发明专利

排名1

3

排名2-3

2

实用新型专利

排名1

2

排名2

1

外观设计专利

排名1

1

8

社会调查

通过

0.5

9

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

通过结题

2

10

创新创业选修课

通过

2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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